根据建注〔2007〕5号通知要求,各地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管理机构将于7月中旬以前完成组织报名及资格审查工作。
根据各地实际情况,考试报名组织工作由各省、自治区、直辖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与人事行政主管部门(人事考试中心)共同承担或由上述两部门之一单独承担。请考生和有关单位及时关注各地建设、人事部门发布的考务通知,以免错过报名时间。
与注册环保工程师考试相关的政策规定,可登陆国家环境保护总局网站(www.zhb.gov.cn)科技标准栏目或中国环保产业协会网站(www.caepi.org)查询。
中国环保工程师考试网编